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第38期「藝術評論」徵稿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第38期「藝術評論」徵稿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9-30

(「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藝術學門」第三級期刊,並收錄「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期刊資料庫(Taiwan Citation Index –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一、 稿件內容以未曾在國內外其他刊物發表過之學術論文為限,內容以藝術相關論述為主。

二、 《藝術評論》撰稿注意事項:

(一) 字數:以二萬字為限(每張圖片以 300 字計算),特約稿除外。

(二) 頁數:10~25 頁(含圖)。

(三) 請依本刊「撰稿格式」撰寫。

(四) 中、英文摘要各約 300 字並提供 5 個以內中、英文關鍵詞(英文摘要請自行譯寫)。

(五) 請至本刊線上投審稿系統投稿。

三、 本刊為半年刊,分別於每年 1 月、7 月出刊。1 月出刊之截稿日期為前一年9 月 30 日,7 月出刊之截稿日期為當年 3 月 31 日。

四、 稿件中涉及著作權部分(例如:圖片、翻譯、較長之引文等),請事先徵

得原著作權人之書面同意。如有侵權情形發生,概由投稿者負擔法律責任,與本刊無關。

五、 所有論文稿件經本編輯小組審核,並送請至少兩位學者專家匿名審查通過後,始得刊登。

六、 來稿如經採用,請作者提供與中文引用文獻相對應之英文翻譯,以利國際索引資料庫收錄與檢索。刊印校樣一律由作者自行校對,校對時間過長且超過時限者移至下一期刊登。校對時請勿作過多刪補,以免造成編輯困擾。七、 英文摘要校對:

(一) 為維持刊登稿件之學術品質,投稿時請先將論文之英文摘要,委請具英文專業之機關組織或學者校閱,並開立證明。建議英文摘要之審閱者為李國鼎文教基金會或大專校院之英文相關科系教師。

(二) 通過刊載之論文,本刊會再進行英文審閱,協助校閱稿件。

八、 論文請勿一稿兩投。來稿經採用後,未經本刊編輯小組同意,不得在他處發表。為因應資訊數位及本刊發行電子期刊之需求,並促使本刊論文受到廣泛閱讀、引用,凡通過審查並刊載之論文,作者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九、 本刊物不另付稿酬,來稿經刊登出版後即贈送本刊 2 本及抽印本 10 份。

《藝術評論》撰稿格式

一、正文

(一)文稿格式為橫向排列,並注明頁碼。圖片應加圖說,並注明供稿者、攝(繪)製之時間、地點。譜例請注明作曲者、曲名、小節數與譜例來源。

(二)標題層級以一,(一),1,(1),(і) 等順序表示。

(三)為統一體例,請用以下標記符號:

  1. 《 》表示一切獨立的出版品,例如:書籍、期刊、劇本、報紙、科儀本、圖畫、樂譜、長篇史詩、內部出版品…等,或完整之表演,例如:戲劇、舞蹈、電影、跨領域演出、儀式…等。
  2. 〈 〉表示書籍之章、卷,收入期刊、論文集或專書之單篇文章,已宣讀尚未出版之會議論文、學位論文、單篇詩文;或完整演出(或儀式)當中的單場、分齣或折子。
  3. 書名與篇名連用,或全劇及分齣連用時,省略篇名號,例如:《牡丹亭.驚夢》。
  4. 「 」表示書中之節、條目等名稱,或特殊名詞(特殊名詞僅於首次出現時標加符號,再出現時則不需特別標明)。
  5. ( )用於正文之說明文字,劇本(或科儀本、樂譜)之舞臺指示、演出提示,或年代、外文之注解。
  6. 〔 〕用於引文中添加之評論或注解。
  7. 【 】表示詞牌、曲牌、板腔名。

(四)請在正文中首次出現之外國人名、地名及專有名詞後附加原文。

二、引文或注釋

(一)引用史料以第一手資料為原則。

(二)引文的標示:短而直接的散句置於正文內,以「」標示。若引文有附帶說明,引文末之標點應置於說明之後。超過三行的引文以及詩、詞、曲等,另起一段書寫,引文段落前後各空一行,左右各縮排二格。非屬原引文之添加說明,請以〔 〕標示。

(三)文稿內資料的來源,例如:直接引述、轉述他人意見等,請以注釋說明之,text citations 請依 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 規定標示。

(四)注釋順序請以阿拉伯數字依序標示,置於句尾符號後。若再引注之資料,可以僅呈現書名(或篇名)、頁數。

(五)注釋之書目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著者,文章名,書名,卷、冊、頁數。相關版權資料則請於文末「引用書目」詳細呈現。例如:馬承源,《中國青銅器》,頁 21。

(六)注釋書目有譯者、編者或校注者,請僅於第一次出現時標示。例如:弗雷澤(James G. Frazer),汪培基譯,《金枝》。

三、引用書目

(一)論文引用書目原則上區分為「史料」、「論著」等,另外如劇本、報紙、樂譜、影音資料、網路資料、訪問記錄等等,得視各篇論文引用性質另為分類。

(二)書目排序,中文按作者姓名筆畫順序排列,西文則依作者姓氏字母次序排序。若同時有中外文書目,請先列中文書目,再列中譯書目、之後再列西文書目、日文書目及其他。

(三)每筆書目排列依序為:作者。出版年。篇名。書名(期刊名)。編著者。出版地:出版社。

(四)引用古籍或翻譯著作,請以[ ]或()標示原著作原出版年代。

(五)西文書目細則請參見 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 或 MLA Handbook for Writers of Research Papers, 6th edition (2003).

(六)引用書目參考例示:

  • 例 1,「史料」 類書目格式:
    《藝概》。 [1873] 1927。劉熙載著。北平市:富晉。
  • 例 2,「論著」類書目格式:
    陳芳英。2009。《戲曲論集:抒情與敘事的對話》。臺北市:臺北藝術大學。
    林會承主編。2006。《2000 年亞太藝術論壇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市:臺北藝術大學。
    魯曼(Niklas Luhmann)著,張錦惠譯。2009。《社會中的藝術》。臺北市:五南。
    西村幸夫編。2004。《都市保全計畫—歷史.文化.自然を活かしたまちづくり》。東京:東京大学出版會。
  • 例 3,再版古籍請以 [ ] 註明出版年代,成書年或出版年不詳者請標出作者生卒年,或足以顯示作者年代的資料:
    《忠肅集》。[年代不詳] 1991。于謙(1398-1457)。上海市:上海古籍。
  • 例 4,出版中著作之年代標示:
    陳芳明、范銘如主編。[出版中]。《跨世紀的流離:白先勇的文學與藝術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新北市:INK 印刻文學。
  • 例 5,若需註出卷數、期數、號數或頁數,請一律置於條目最末:
    〈條陳捕蝗酌歸簡易疏〉。竇光鼐。[1770] 1992。收於《皇朝經世文編》。
    賀長齡、魏源編纂,1826 年。北京市:中華書局,45:21a-24b。
    李美燕。2010。〈「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藝術評論》20:123-146。
    沈冬。2006。〈音樂臺北 vs.音樂上海-音樂文化對照記〉。收於《文化啟蒙與知識生產:跨領域的視野》。梅家玲主編。臺北市:麥田出版。
    317-340。山下欣一。1992。〈根原神殿の神話—八重山竹富島の事例を中心に〉。
    《沖繩文化研究》19:179-240。
  • 例 6,「劇本」類書目格式:
    姚一葦。2000。《姚一葦劇作六種》。臺北市:書林。
  • 例 7,「報紙」類書目格式:
    周正榮。1979。〈看雅音小集演「思凡下山」〉。《民族晚報》第 3 版。5 月 27 日。
  • 例 8,「樂譜」類書目格式:
    馬水龍。1980。《臺灣組曲》。臺北市:亞洲作曲家聯盟中華民國總會。
  • 例 9,「影音資料」類書目格式:
    林懷民。1985。《薪傳》。臺北市: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
  • 例 10,「網路資料」類格式:
    葉杏柔。〈意在言外─2011 年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的逃「譯」策略〉。國藝 會 藝 評 臺 。 http://artcriticism.ncafroc.org.tw/article.php?
  • ItemType=browse&no=2659。下載日期:2012 年 1 月 7 日。
    例 11,「訪問記錄」類格式:辛奇。2007 年 7 月 20 日。臺北波麗路餐廳。訪談人:簡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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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主辦單位電話 : 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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