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雲林縣環境教育「看見雲林之美」宣導歌曲徵選

108年度雲林縣環境教育「看見雲林之美」宣導歌曲徵選

 總獎金: 5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0-15

一、 活動目的

近年來網路資訊發達,網路影音新媒體順勢崛起,讓現今大多數人已不再依賴傳統媒體來獲取資訊,新媒體提供了讓更多影音創作者能夠自由發揮創意的大平台,逐漸興起多元化的宣傳管道,為了聽音樂不再非得買音樂光碟,為了看 MV 不再需要透過音樂電視台,新媒體的資訊更新快速,搭配網路影音新媒體的平台,宣傳效益遠比傳統電視來的大,因此,本計畫規劃透過徵選一首正向,並帶有環境教育意義的歌曲,再結合雲林縣在地特色進行宣傳,以多元化行銷來達到本縣環境教育宣導之目的。

二、 活動目標

藉由網路徵選的方式,讓創作者發揮創意,以雲林縣環境教育為主題,結合雲林縣在地特色,並透過生動的宣傳歌曲來搭配,傳達出雲林縣環境教育的主題故事,讓本縣的環境教育宣導更加多元。

三、 活動期程

(一) 作品繳交(含報名完成)截止日期: 10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止。

(二) 公布獲獎日期:108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三) 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四、 活動對象

全國高中職以上、公司行號、團體或個人。

五、 獎金與獎勵

第一名:新臺幣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乙紙(1 位)。第二名:新臺幣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1 位)。

佳 作:各新臺幣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紙(4 位)。

獎項最終將依評審結果,若未符合資格得以從缺論。

六、 影片規範

(一) 歌曲長度:歌曲以 3-5 分鐘為原則,並提供製作團隊成員照 3 張、花絮照片 10。

(二) 主題:以「看見雲林之美」為製作主題,結合雲林縣環境、生態或文化保存等珍貴的人文、風景、歷史、美食等,將其融入歌詞當中;製作重點為具雲林縣特色並符合環境教育法八大領域(如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及社區參與)相關議題為主,呈現出大家看見雲林縣環境之美並提升環境概念知識、環境價值觀與態度,且足以感動人心之題材,並可清楚表達要帶給聽眾對於環境保護之啟發。

(三) 內容形式:歌曲以國語為主(含歌詞),包含流行樂、Rap 等。

(四) 歌曲語言:語言表達以中文為原則,仍可搭配其他語言。

(五) 歌曲格式: MP3、MP4,檔案名稱請以「作者姓名+創作曲名」標示。

(六) 曲譜格式:以五線譜送件,須有完整樂譜及歌詞,並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不限獨唱、重唱或合唱),單以詞或曲或未錄製人聲參賽,將不予受理。請勿以簡譜送件,另除必要之演奏文字說明外,不得於樂譜上書寫姓名及其他非音樂相關之符號。

(七) 作品內容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

七、 評分標準:

依據評審委員之專長及領域,調整配分比例進行評判(如表 1)。

評分項目\專長領域 歌曲完整度 教育主題意涵
主題詮釋 10% 30%
地方風格 10% 15%
創意 20% 10%
製作技術表現 30% 10%
詞曲流暢度 20% 10%
歌詞意涵 10% 25%

表 1 評分配比

八、 報名與作品繳交方式

(一) 電話確認 05-5374371#16 梁先生。E-mail:sp5791@gmail.com。為利日後活動聯繫,報名資料務必詳盡確實。

(二) 作品繳交完成後即視同報名完成,將會收到主辦單位之 e-mail 確認信及電話通知作品編號,請務必妥善保存。

(三) 請於作品繳交截止日(10/15)前,將作品(燒錄光碟片)及以下附件資料寄至雲林縣環境保護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一段 170 號)綜合計畫科,以郵戳為憑,請確實將以下附件填妥後,送出後待主辦單位確

認後即完成作品繳交;資料不齊全者,即電話通知補件。

1. 歌曲徵選報名表。

2. 曲譜(含歌詞)。

3. 參賽作品版權授權同意書(參與歌曲製作所有人員均須填寫)。

(四) 需完整包含上述資料,若有缺件則視同放棄報名。

九、 注意事項

(一) 報名參賽所提供之歌曲資料,將作為遴選審片之使用恕不退還,歌曲資料和相關資料將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存檔或做教育宣導使用,未取得歌曲書面授權,絕不做任何公開撥放。

(二) 參賽評選獲獎歌曲、花絮、照片及其他相關資料,即為同意免費授權本活動以教育宣導為目的使用於電視、網路、其他媒體以及宣傳品、影展網站等媒體宣傳活動及頒獎典禮之用,報名參賽團隊請自行確認歌曲品質與放映效果,保障自己的權益。

(三) 報名者須保證擁有該作品參加競賽與播放之權利。若因參加本競賽而侵犯他人權利,報名者須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作品需為 108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完成之作品,且作品需為原創性,歌曲需符合正面性教育意義之規定,該歌曲作品需未曾參賽過或獲獎。

(五) 凡報名參與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活動之規定及規則。若規定及規則如有異動,以活動網站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更改權力。


相關連結:

  • [wpfilebase tag=file id=1447 tpl=idea-show /]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5-5374371#16 梁先生
  • 主辦單位電郵 : sp5791@gmail.com

相關檔案: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