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溪守共好」攝影比賽

得獎名單
2019「溪守共好」攝影比賽

 總獎金: 39000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0-27

主辦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451-7250#6875 張小姐

主辦單位Email:wsda0202@gmail.com

一、 活動目的:

藉由攝影競賽共賞河川之美,透過攝影以影像表現河川與環境之美,藉由觸動人心的作品,呈現水環境維護的重要。

二、 主辦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三、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27 日截止。並於 108 年 11 月 04 日於本局官網公告得獎名單。

四、 競賽主題:

以本局轄區水系流域為主題(頭前溪、鳳山溪、中港溪、後龍溪等流域),用攝影表達河川生態保育、地景水環境改善、水利工程建設、水文化等主題,展現河川防洪、生態、親水的建設成果。

五、 活動說明

(一) 參加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或領有居留證件且在有效期間之外國人士,均可報名投稿參加,投稿件數不限,但同一人得獎超過一次,以最高名次為主。

(二) 作品規格:

1. 題目自訂,請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作品資訊。

2. 彩色、黑白照片不限定,混合評審。

3. 作品沖放或輸出為 5×7 之光面相片,不得留邊、護貝、上膜。檔案燒成光碟或存於 USB 中,檔案 5MB 以上(不得小於 5MB),或 1000 萬以上畫素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符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評審。

(三) 簡章下載: http://www.wra02.gov.tw/

(四) 收件方式:郵寄投稿(以郵戳為憑):請填妥報名表及簽章後,將 5×7 之光面相片作品、報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作品檔案以 USB 或光碟儲存,郵寄至 40763 臺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 951 號 4 樓「溪守共好攝影比賽」徵稿小組收。

(五) 退 件:參賽作品未得獎者不退件。

(六) 評選標準

1. 主題內容(15%):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

2. 構圖技巧(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3. 攝影技巧(3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項目優劣評分。

4. 創作理念(25%):以主題切合度為原則,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字數 200 字以內)

(七) 獎勵方式

名次 名額 獎金
第一名 1 新台幣 12000 元整
第二名 1 新台幣 8000 元整
第三名 1 新台幣 5000 元整
佳作 7 新台幣 2000 元整

備註:同一人得獎超過一次,以最高名次為主。

(八) 得獎公告得獎名單將公布於 http://www.wra02.gov.tw/ ,並以電話或 email 方式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九) 附則

1. 得獎作品如有抄襲、偽冒、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遞補。

2. 參賽作品限本人之創作,不得借用他人名義參賽,且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如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與返還領取之獎勵,另涉及違反其他相關規定,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概與主(執)辦單位無關。

3. 參賽攝影作品抄襲、模仿、剽竊他人作品、接圖、翻拍、格放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4. 得獎作品可由主辦單位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5. 得獎作品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如原始數位檔案、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個人所得申報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6. 獲獎作品將輸出並裱框,供活動展示使用。

7. 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取消之權利,

各項變更公告於 http://www.wra02.gov.tw/

8. 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辦法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報名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9. 若對活動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 9 點至下午 6 點)洽詢活動小組:聯絡電話:04-2451-7250#6875 張小姐。
客服信箱:wsda0202@gmail.com。歡迎攝影愛好者,至 http://www.wra02.gov.tw/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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