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滬尾之美。淡水之最」寫生比賽

2019「滬尾之美。淡水之最」寫生比賽

 總獎金: 232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0-22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

主辦單位電話: (02)8660-0766

1. 參賽組別:

分為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與 國中組,共四個組別。

2. 參賽資格:

參賽者需為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就學學生,無須繳交報名費等費用。

3. 參賽日期:

2019年10月26號(六)

4. 活動時間:

13:00完成報到

13:10開幕式

13:30比賽開始

16:30前完成交件 比賽結束

5. 比賽地點:

滬尾藝文休閒園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2號)

6. 參賽方式:

(1) 免費參加,請自備寫生材料,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

(2) 參賽者需於10/22(三)前完成報名作業(郵寄以郵戳為憑),憑學生證明於比賽當日完成報到手續,領取比賽用紙,遲到逾時30分鐘者,視同棄權。

(3) 憑學生證明得接受現場報名參賽,惟比賽用紙已領畢或比賽開始30分鐘後,即不再受理現場報名作業。

7. 注意事項:

(1) 比賽作品限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畫紙,需於比賽當日指定時間內交件,逾時視同棄權。

(2) 畫具不限,但請以現場交件時能乾燥者為主,使用粉彩之參賽者請自備噴膠。若使用媒材或未能及時乾燥即交件,導致畫作沾黏,作品毀損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3) 參賽者限本人。若有代筆情事,經主辦單位察查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4) 參賽畫作不論得名與否,均不予發回。

(5) 參賽畫作著作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展示於滬尾藝文休閒園區,或刊登參賽者畫作、印製為其它流通形式(含電子檔),或將作品翻製文創商品做為推廣藝文活動之用,報名參賽者不得異議,未得名畫作亦由主辦單位保留存檔。

8. 評分方式:

(1) 本比賽著重於創意及表現,評分內容分為:

創意:30% / 技法:20% / 表現性:50%。

(2) 評審老師:委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孫翼華教授擔任,並另外選聘二名評審老師,召開評審會議後進行專業評選。

(3) 評分結果於評審後,進行公開頒獎。

9. 獎勵辦法:

(1) 各組得獎名次計有:

  • *第一名一位,獎金滬尾休閒園區禮券二萬元、頒發獎狀一面。
  • *第二名二位,獎金滬尾休閒園區禮券一萬元、頒發獎狀一面。
  • *第三名三位,獎金滬尾休閒園區禮券六千元、頒發獎狀一面。

*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一面。

(2) 頒獎時間和地點:於滬尾藝文休閒園區頒獎,時間另行通知得獎人。

(3) 頒獎注意事項:得獎人需全程參加頒獎典禮,否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獎金禮券於典禮結束後統一發放。

10. 交通資訊:

如何到「滬尾藝文休閒園區」

行車路線:請導航至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2號。

捷運資訊:捷運淡水信義線至淡水站再轉乘公車紅26至滬尾砲台站下車或搭乘園區接駁車。

公車路線:從捷運淡水站2號出口搭乘紅26、757、837、857至滬尾砲台站下車。

停車資訊:附設地下汽車停車場及平面機車停車場。

接駁資訊:至捷運淡水站東側公車站等候區搭乘,每日11:00~22:00服務,30分鐘一班

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

會址:234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一段26號B1

電話:(02)8660-0766 傳真:(02)866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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