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環島智慧公路創意競賽

2019環島智慧公路創意競賽

 總獎金: 45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2019-08-26 ~ 2019-10-31

環島智慧公路創意競賽

環島智慧公路創意競賽範圍:應以全國各省道及快速公路為主,可輔以高速公路、縣區鄉道等道路配合規劃。環島智慧公路內容:可包含路線、路網、景點、引導、管理、設施、創新科技、先進技術、新式理論,例如AI人工智慧、無人載具等,並不以上述為限之創意構想的整體規劃方案。

活動緣起

交通部公路總局為推廣智慧型運輸系統(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ITS)的概念,舉辦「環島智慧公路創意競賽」,鼓勵參賽者蒐集國內外使用道路經驗,結合相關景點,提出貼近民眾需求之環島路網及規劃方式,以增加對於公路上創新科技、先進技術、AI 人工智慧等資訊的認知。

一、報名作業規定

(一)報名時間:活動公告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

(二)參賽對象:每人限報名一隊,每隊人數至多5名。

(三)報名方式:參賽隊伍應於108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授權同意書與參賽書面報告(含環島智慧公路創意競賽構想)一式10份寄至「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管理組幸福公路,引你循路-環島智慧公路創意競賽小組」,並將相關電子檔案,以PDF格式上傳至(https://taiwanthb.com/upload/),以利進行作品審查。

(四)競賽內容:

1.環島智慧公路創意競賽範圍:應以全國各省道及快速公路為主,可輔以高速公路、縣區鄉道等道路配合規劃。

2.環島智慧公路內容:可包含路線、路網、景點、引導、管理、設施、創新科技、先進技術、新式理論,例如AI人工智慧、無人載具等,並不以上述為限之創意構想的整體規劃方案。

3.規劃方案之執行規模,以2年2.5億元為經費上限。

4.書面報告應詳述規劃方案、選定因素及可行性、經費合理性、景點選定考量及週邊停車、民生服務等條件,路線引導工具選用及方便性、未來應辦理事項之年期及預估分年經費等內容,提送後即不得修改作品及相關附件內容;書面報告格式如附件一。

5.參賽隊伍應推派1名成員作為各項聯繫窗口,並提供詳細聯絡方式,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聯絡電話及地址等,以利辦理後續各項競賽行政事宜,且提送後即不得異動隊員名單。

6.參賽隊伍應提供作品名稱、成員聯絡方式等基本資料,主辦單位於檢核隊伍與作品資料完整性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隊伍聯繫窗口成員「報名成功」。

(五)成績公布:第一階段將由主辦機關及各委員辦理書面審查,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於公路總局官網及以電子郵件公布通過初選名單,11月22日(星期五)辦理決賽與頒獎典禮;決賽地點由主辦機關通知為準。

(六)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決賽當日隨即辦理頒獎典禮;前三名及佳作得獎隊伍應配合主辦機關需求於公開場合(例如研討會)發表及報告。

二、評審作業規範

(一)評審作業將由主辦單位書面審核規劃結果,並依規劃之創意性、可行性及合理性,經過主辦單位、專家、學者所共同成立之評審委員會評分後,選出優勝隊伍。

(二)評審項目及配分比例:

1.主題構想之創意性(30%)。

2.推動構想之可行性(30%)。

3.經費規劃之合理性(15%)。

4.宣傳辦法之有效性(15%)。

5.簡報說明(10%)。

三、獎勵辦法

(一)獎項與獎金:

1.第1名1隊:獎金新台幣20萬元整,獎狀每人乙只。

2.第2名1隊: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狀每人乙只。

3.第3名1隊: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獎狀每人乙只。

4.佳作3隊:每隊各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每人乙只。

(二)評審成績未達80分,得不列入得獎名單,並得視評審結果不足額錄取;佳作不計名次。

(三)決賽當日,通過初選隊伍應準備10分鐘簡報進行規劃成果說明,並接受詢答。

四、其他規定

(一)凡報名參加者,即視為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各項內容與規定。

(二)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以及非屬於其他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或未曾自行,或提供他人用於直接或間接之營利目的,或未曾接受任一單位補助(如國科會、交通部、其他政府機關或民間單位,不包含所屬學校、系、所本身之經費)。

(三)主辦單位如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辦法所規定事項者,提交評審委員會審查確認後取消其參賽資格;如為得獎作品,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如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四)為使競賽結果可供主辦單位作為未來正式路線規劃及設計之參考,參賽隊伍所提出之作品與創意,主辦單位將取得全部使用權利,參賽隊伍不得拒絕。

(五)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一項八類之競技、賽及機會獎金或給與,獎金列為「競技賽及機會中獎」,依法需扣10%稅金;如為外籍人士獲獎,依規定繳交所得獎金之稅金。

(六)所有已報名之參賽作品均不予退還,請參賽隊伍自行保留作品原始檔案,以供查核。

(七)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賽隊伍所寄出之作品、填寫資料之遺失、錯誤、損毀等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另參賽隊伍於競賽期間應善盡資安責任,若因參賽作品夾帶病毒、惡意軟體(程式)及不當資料存取等違反資安行為,肇致其他參賽者、主辦單位資料發生遺失、竄改、偽冒、無法辨識、毀損或相關未公開公務資料外洩等情形,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八)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倘獲得「入選」以上獎項者,需配合參與公路總局與各單位後續相關推動可行性會議。

(九)本競賽活動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之權利,本活動一切更動將以活動官網公布為主,不再個別通知。

五、聯絡方式

電話:02-2307-0123 分機3309 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管理組控制科

E-Mail:cyp1855@thb.gov.tw

聯絡人:鄭小姐

地址: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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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307-0123 分機3309 (鄭小姐)
  • 主辦單位電郵 : cyp1855@t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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