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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目的: 傳唱客家優美音樂旋律及深富寓意的詞賦與意境,發掘客家好聲音。 二、指導單位: 客家委員會、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 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各級學校、社團法人臺南市客家文化協會、臺南市南瀛客家文化協會、臺南市客家發展協會、臺南市客家教育協會、世界客屬總會臺南市分會、南都電台、府城之聲、領袖廣播電台、高屏溪廣播電台 五、參加對象: 凡本市市民及各級學校學生對客家歌曲演唱有興趣者,均可依比賽組別報名。(惟3年內曾獲全國客語歌唱表演類競賽前三名者,請勿報名) 六、比賽組別: 共分六組。 (一)幼兒組:學齡前幼童 (二)兒童組:國小學生 (三)青少年組:國中、高中職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 (四)青壯組:大專院校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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