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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一、 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 二、 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 貳、組織: 設「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於比賽會場簡稱大會)由以下單位組成;本會設置要點,由決賽主辦單位訂定之。 一、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 初賽: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決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決賽承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雲林縣政府 臺東縣政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協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五、本會暨決賽主辦單位聯絡資訊 地址:(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 電話:(02)2311-0574 傳真:(02)2311-7550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 網站: 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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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8年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宗旨: 一、 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 二、 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 各初賽主辦單位應於108 年 12月 25日前將代表參加決賽者之報名表免備文送交本會。 線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8 年 11 月 20 日 9 時至 108 年 12 月 25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