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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8年7月10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99530號函核備 壹、宗旨: 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加強各級學校師生對多元文化的認識,並推展鄉土歌謠教學,以落實母語音樂教育,特舉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貳、組織: 設「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由下列單位組成: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初賽主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三、決賽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四、決賽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參、比賽類別: 一、閩南語系類。 二、客家語系類。 三、原住民語系類。 四、東南亞語系類(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與柬埔寨等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肆、比賽組別: 由各縣市(區)派隊參加,計分下 ...
發布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8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宗旨: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加強各級學校師生對多元文化的認識,並推展鄉土歌謠教學,以落實母語音樂教育,特舉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線上報名時間:108年11月20日9時至108年12月25日17時,本會將於108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