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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所屬樹林藝文中心活化場館營運、建立劇場特色,同時推動地方藝文深耕,特訂定本辦法徵選專業表演藝術團隊駐館,以共同目標合作發展、提升表演品質、開發並經營在地藝文觀眾,營造本市優質藝術環境。 二、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辦理期程 109年4月至12月 四、 合作內容 (一)計畫內容得包括教育推廣性質活動或各類型演出,如:人才培育課程、觀眾研究、講座、工作坊、劇場導覽等,以可加強本案場館與在地觀眾互動內容為主,並可綜合運用上述活動形式。 (二)合作內容辦理方式: 獲樹林藝文中心之駐館團隊須配合本計畫,於場館策劃辦理至少3場次教育推廣性質活動,且以配合場館或相關附屬空間之可用檔期為主,另須於場館周邊區域(土樹三鶯地區)策劃辦理至少1場次以上社區或校園之教育推廣性質活動,上開活動性質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109年度樹林藝文中心演藝團隊駐館計畫公開收件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所屬樹林藝文中心活化場館營運、建立劇場特色,同時推動地方藝文深耕,特訂定本辦法徵選專業表演藝術團隊駐館,以共同目標合作發展、提升表演品質、開發並經營在地藝文觀眾,營造本市優質藝術環境。 甄選應備文件與送件期限:109年1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