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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比賽。 二、 依據: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三、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四、承辦單位: (一) 普通班北區、美術班(不分區):新進國小。 (二) 普通班南區:民德國中。 五、辦理方式: (一) 普通班:參加普通班組者,全市採南、北2區方式辦理,分區方式如下,各區各類項錄取前6名(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參加全國決賽。 1.北 區:凡新營、柳營、鹽水、白河、後壁、東山、麻豆、下營、六甲、官田、大內、佳里、學甲、西港、七股、將軍、北門、善化、新市、安定、山上、安南等22區學校屬之。 2.南 區:凡新化、玉井、楠西、南化、左鎮、仁德、歸仁、關廟、龍崎、永康、北區、東區、安平區、中 ...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期限: 請各校於110年9月15日 (星期三)上午8時至110年10月5日 (星期二)下午 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10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