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 的: 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貳、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 ( Tel: 04-23723552,Fax: 04-23754730 ) 參、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 11 類。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水墨 1. 送件表、電子檔案、作品全貌 8×10 吋相片一張。2. 作品畫面上須由作者落款,並附落款之局部特寫照片一張。3. 可附作品局部特寫 8×10 吋相片二張。 1. 作品於展牆布置完成之尺寸,任一邊不得超過 240 公分。2. 作品內容及展示方式、參考作品規格詳見「伍、送件方式,二、複審( 四 )、( 六 )」。 書法 1 ...
發布單位:國立臺灣美術館
一一O年全國美術展 初審收件110年1月5日-1月11日,計7天。 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11類。 各類金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20 萬元,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