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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鼓勵具社區營造經驗者,持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培養公民意識,促進在地永續發展。 二、 對象: ( 一 )15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得以個人名義申請。 ( 二 )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 不含政治團體 )。如為營利組織,提案計畫應事前取得合作社區、社群或組織之書面同意,並符合公共性,補助款應全數使用於提案計畫,不得用於營利用途。 三、 辦理期程: 徵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3月5日止。 四、 類別: 基礎型 ( 補助上限10萬元 ) 1.申請資格:有社造經驗者( 或曾參加社造人才培育相關課程者 )。 2.提案內容:例如「社區資源調查」、「社區特色發掘」或「健全活化社造組織」、「培育社造工作團隊」等規劃,奠定社造基礎。 成長型 (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110年度新北市社區營造點補助計畫 辦理期程徵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3月5日止。 基礎型(補助上限10萬元)成長型(補助上限25萬元)平台型(補助上限50萬元) 對象15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得以個人名義申請;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