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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補助計畫-簡章(精簡版)

發布單位:文化部

111年度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補助計畫 截止111年1月14日止以補助民國六十年以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及藝術價值並有再生潛力之私有老屋為申請對象,「建物整修」原則補助最高可達50%,「文化經營」每月租金最高可補助1萬2,000元;另「修復技術、再生推廣」原則補助最高可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