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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依據桃園市立圖書館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補助要點辦理。 貳、目的 為推廣本市文學及閱讀風氣,補助個人及團體辦理文學出版、文學推廣及閱讀推廣相關活動。 參、補助對象 一、 申請補助資格 (一) 設籍本市之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者 (二) 本市立案之出版事業、學術研究機構、文學及藝文相關團體、法人。 (三) 非設籍本市之個人或非於本市立案之事業、機構、團體或法人,而其申請計畫有助於推廣本市文學閱讀活動者。 二、 前項補助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 政府機關、政黨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二) 於本館尚有前案逾期未結。 (三) 申請計畫為取得學位或學術升等之用。 三、 同一申請者或申請單位於每期提送之補助申請案件限一件,且該年度以獲補助一案為限,若第一期申請通過,則不可申請第二期。 ...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立圖書館
111年桃園市補助文學閱讀推廣活動.第一期 申請期限:請於111年2月9日前。 申請補助資格 設籍本市之文學閱讀推廣活動者 本市立案之出版事業、學術研究機構、文學及藝文相關團體、法人。 非設籍本市之個人或非於本市立案之事業、機構、團體或法人,而其申請計畫有助於推廣本市文學閱讀活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