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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目的: 為提昇藝術創作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第27屆大墩美展籌備委員會、臺中市立美術館籌備處 參、 參賽資格: 一、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二、 不限參賽類別,但每類限送一件,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參賽。 三、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等違反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資格,自參賽隔屆起算3 屆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牌、獎狀予以收回。 四、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在108年(含)以後之創作,曾在公開徵件比賽(學校除外) 中得獎、入選之作品(含連作中之部分作品)不得參賽。 五、 版次性之藝術創 ...
發布單位:墨彩、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攝影、雕塑、工藝、數位藝術
2022第二十七屆臺中市大墩美展 線上報名: 請參賽者於1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完成報名。 獎勵: 大墩獎除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12 萬元外,另發給典藏獎金新臺幣12 萬元整(含稅) 徵件類別:墨彩、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攝影、雕塑、工藝、數位藝術等11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