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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花蓮縣文化局(簡稱本局)為重塑花蓮新意象,以文字產生新語彙與新思維,鼓勵文學創作,培養扶植優秀及具發展潛力之書寫人才,開創文學創作多元性,特訂定本計畫,以營造花蓮成為優質充沛的創作環境。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三、實施期間: (一)受理申請時間:111年4月30日止。 (二)創作時間:於111年10月31日前依計畫完成作品。並最遲應於111年8月31日及111年10月31日前分別繳交期中及期末報告,俾利本局進行審查。 四、申請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籍,凡愛好文學創作者之民眾均可參加。 (二)獎助對象不含政府、政黨、學校等及其所屬單位主辦、合辦、策畫、委辦之活動計畫。 (三)本局所屬之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均不得申請或擔任計畫之共同著作人。 五、創作主題: ...
發布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2022書寫花蓮文學創作獎助計畫 受理申請時間:111年4月30日止。 預計徵選2名,視個案計畫核給獎勵額度,各以新台幣30萬元為上限,入選作品需於當年度完成書寫創作,以利本局後續出版印製。 創作時間:於111年10月31日前依計畫完成作品。 創作主題:以花蓮為主題之文學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