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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貳、競賽宗旨: 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升全縣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文化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 (一) 初賽 東區:竹崎國小 西區:大同國小 南區:和興國小 北區:溪口國小 (二) 全縣複賽:溪口國小。 肆、辦理方式 一、 競賽階段 (一) 採分區初賽、全縣複賽二階段辦理。 (二) 分區初賽:競賽組別為國小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於校內辦理初賽,選拔代表選手報名參加。(東區:竹崎鄉、番路鄉、大埔鄉、阿里山鄉;西區:朴子市、新港鄉、東石鄉、六腳鄉、布袋鎮;南區:太保市、水上鄉、鹿草鄉 ...
發布單位:嘉義縣政府
111年嘉義縣語文競賽 報名日期初賽: 111年6月13日(星期一)至6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複賽: 111年8月22日(星期一)至8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全國決賽: 111年9月26日(星期一)至10月21日(星期五)。 採分區初賽、全縣複賽二階段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