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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選資格: 凡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宜蘭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 二、徵選類別: 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三、作品字數: 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其餘各類篇數不拘,總字數五萬至八萬字之間為原則。作品集得視該作品字數出版個人單行本或數人合集。 圖畫故事書頁數以一百頁以內為原則。 作品得視文稿需要加入手繪插圖、照片使圖文並茂,請於送件時一併繳交。手繪插圖、照片等應附圖說。內文照片以50幀為原則,若為數位相片應以300 dpi以上存檔並標示對應文稿之章節段落。相關圖檔俟入選後併送文化局。 四、報名方式: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15日止,逾期送件不 ...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111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15日止,逾期送件不予受理,並於截止日起二個月內公佈徵選結果。 徵選類別: 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凡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