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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為持續累積臺中市的文學能量,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本(111)年舉辦第十一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規劃多元徵選文類,開放書寫題材,讓不同創作領域的寫作者透過作品來呈現文學豐富的面向,激發創作的動能、發掘優秀創作人才及保存優良文學作品,及表揚文學重大貢獻者。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承辦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 協辦單位:《聯合文學》雜誌 參、徵選類別: 一、 資格 (一) 文學貢獻獎: 1. 參選者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本籍臺中市或設籍臺中市(均含合併前的臺中縣、市籍)五年(含)以上者。 (2) 長年致力於文學創作與推展,且對臺灣文學具有重大或特殊貢獻者。 2. 參選者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第十一屆臺中文學獎 收件日期:111年5月16日(星期一)至111年8月15日(星期一)止(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小說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散文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新詩第一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