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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 依本部105年11月15日經能字第10504605640號函訂頒之「經濟部節能標竿獎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 宗旨: 為鼓勵公、民營企業及機構自主推動節能減碳,建立能源查核及管理制度,並於夏月期間加強落實節電工作,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夏月尖峰用電,特選拔並表揚節約能源績效卓越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並藉由示範觀摩擴散節能成功經驗,全面帶動各界落實節能及淨零轉型。 三、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 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各產業同業公會。 四、 參選資格: (一) 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企業,以及學校、醫院、政府機關。 (註:報名應以企業主體提出,如同一企業有多個分支機構者,可推派總公司或其中一個 ...
發布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111年經濟部節能標竿獎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金獎:依分組審查,每組錄取1家,以6家為限,頒發獎座。 銀獎:依分組審查,每組錄取2家,總數以12家為原則,頒發獎座。 參選資格: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企業,以及學校、醫院、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