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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Q&A

發布單位:教育部

112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徵件期間:自111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郵戳為憑)。 表揚對象包括下列二類: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