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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及目的 依據109年1月9日行政院第3684次院會報告「青年創業圓夢方案」,在「挺青年,創未來」的方向下,為進一步強化地方產業創新發展,以青年培力發展在地,本處自109年起推動「在地青年創育坊」,強化返鄉青年支持輔導體系,針對在地青年發展需求,匯聚資源形成在地青年新網絡,以青創帶動地方創新,為地方帶來創新動能與發展契機。 補助對象及申請資格 本補助計畫區分為「標竿組」及「新銳組」2組,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一) 模組定義與對象: 1.標竿組:具創育輔導能量且前一年度輔導至少6家所在縣市中小企業實績者。 2.新銳組:深耕在地且具創育輔導機制與熱忱者。 3.未執行過本處「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之創育機構得優先補(捐)助。 (二) 申請單位須為依我國法律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企業(不含外國公司設立之子公司、分公 ...
發布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112年度「在地青年創育坊」補助計畫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111年9月5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 本補助計畫區分為「標竿組」及「新銳組」2組。 補(捐)助額度 標竿組:原則每案定額補(捐)助新臺幣150萬元/年(8案) 新銳組:原則每案定額補(捐)助新臺幣75萬元/年(10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