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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提升本國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協辦單位:文化部、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三、 承辦單位: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 參、競賽說明: 一、 競賽對象: 競賽時需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二、 競賽項目 (一)演說 1、 國語。 2、 閩南語。 3、 客家語。 4、 原住民族語(分 21 語種)。 ◎客家語腔調、原住民族語請參閱(附件 1) (二)作文 1、 國語。 2、 閩南語。 3、 客家語。 三、 競賽員限制: 各競賽員每學年每人以參加 1 項為限,不得跨語言或跨項報名,違者取消競賽 ...
發布單位:教育部
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 決賽暨頒獎典禮: 112年3月12日(星期日)舉行。 第一名1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第二名2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第三名3位,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 各競賽員每學年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不得跨語言或跨項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