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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報名簡章

發布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112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 報名期間:至112年2月4日。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成果優良者,得由其管理機關(構)、管理人自行報名,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文化局推薦報名,參與評鑑。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計畫尚未報主管機關備查者,其報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