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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演藝廳「112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計畫」自1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受理收件,歡迎踴躍件。 說明: 1. 本案依據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計畫辦理。 2. 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 (1)場地:本局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本市各展演地點,除本局演藝廳外,其餘場地須由申請單位自行接洽租借。 (2) 檔期:112年8月至12月。 (3)收件日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自行下載。 4. 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5. 本市「新竹市圖書館總館暨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進行中,因工程位址緊臨演藝廳,屆時或有工程擾動及停車便利性等問題,提案前亦惠請團隊統合納入評估考量。 ...
發布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112年下半年新竹市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計畫 收件日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 審查類別:分為音樂、戲劇(現代戲劇及傳統戲曲)、舞蹈三大類。 申請對象:經政府立案從事表演藝術活動之私法人、機構、團體或個人。 場地:本局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本市各展演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