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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為厚植本縣藝文素養,提升美術創作水準,培植美術人才,特訂定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 澎湖縣書法學會。 五、徵選類別: (一)水墨:內徑橫直式,國中組以35x70公分,高中組70x136公分為準,且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二)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為112年4月8日(六)上午8時30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比賽須知詳附件1。 (三)西畫:油畫以20號為原則,水彩畫大小以四開至對開畫紙為原則。 (四)攝影:12x18吋,黑白、彩色不拘。 (五)平面設計:漫畫、版畫、平面設計及多媒材。 (六)立體設計:工藝、雕塑及多媒材。 六、送件資料: (一)書法類: 1.採現場比賽,送件時無需檢附作品。 ...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
112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 送件日期:112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止,於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12時。 獎勵為各組第1名獎金3000元、第2名獎金2000元、第3名獎金1000元、佳作獎金700元,佳作以上者,各獲頒獎狀乙紙。 參加資格:凡設籍本縣就讀縣內國中、高中學生均可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