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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桃園市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活動辦法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12年桃園市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5月22日下午5時止。 比賽組別: 國小組:國小 3 至 6 年級。 國中組:國中 7 至 9 年級。 社會組(分 3 組主題競賽):本市滿 15 歲以上居民(具中華民國籍)。 參賽作品每人限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