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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鼓勵具有傳承與創新精神的美術創作,培育藝術人才,帶動國內藝文發展。 貳、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桃園市立美術館。 參、展覽場地: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中壢藝術館(機關有修改展覽地點之權利,場地資訊詳「附則」)。 肆、參賽辦法 一、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明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 徵件類別: 「立體與影像多媒體類」 (包含「立體造形類」、「攝影與錄像類」及「科技新媒體類」共 3 類。) 三、參賽作品規範: (一) 參賽作品須為民國 110 年(西元 2021 年)1 月 1 日以後之創作。 (二) 參加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件,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覆參賽。 ...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2023桃源美展 初審收件6/19(一)上午9時 至7/6(四)下午4時。 「年度特別獎」可獲獎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輯3冊。 各類「第一名」(桃美獎)可獲獎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輯3冊。 各類「第二名」可獲獎金新臺幣陸萬元、獎狀乙紙、專輯3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