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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為表彰及獎勵長期致力於臺南文化保存、傳承、發展及創新等方面具重大貢獻者。 凡從事臺南文化傳承、藝文創作、文化歷史研究、推動文化發展、使文化深入生活,或將臺南文化的深度和豐富元素賦予新時代意涵……等在相關領域對臺南文化特質之形塑維護,經持續性累積實踐而有重大貢獻之個人或團體,為本獎表彰及獎勵對象。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叁、參選資格: 凡對臺南文化有重大貢獻之個人或團體,不限設籍臺南市,經社會賢達或團體、機構推薦者。 肆、參選方式: 一、推薦參選:各機構、單位、民間團體均可主動推薦參選人(個人或團體),惟應徵得被推薦者簽署同意書。 二、提名參選:由遴選委員會於複選階段本超然公正原則主動提名產生,需徵得被推薦者簽署同意書。 伍、獎項: 每年舉辦1次,個 ...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
第十二屆臺南文化獎 受理徵選期間: 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 個人得獎者頒贈得獎證書、獎座及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 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三階段,初選由承辦單位進行文件等資格審查,複選及決選由承辦單位聘請各領域具有資望之社會賢達和學者專家組成遴選委員會,辦理遴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