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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2000"] 112年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caption] 三、 協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 承辦單位: 臺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 五、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6月26、27、28、29、30日。 六、 比賽地點: 臺南市立桌球館(臺南市北區東豐路458號)。 七、 選手參賽資格及標準: (依112年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第5條相關規定辦理)。選手參賽資格及標準:參加全運會(含資格賽)之選手,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戶籍: 在其代表參賽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且至112年10月26日止,無遷進 ...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112年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桌球資格賽 註冊報名於112 年4月3日起至4月14日下午5時截止。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6、27、28、29、30日。 比賽地點:臺南市立桌球館。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出版之最新桌球規則。 比賽用球:STIGA 40+三星白色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