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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113年度美術館展覽申請受理至112年7月21日止,請把握機會踴躍送件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944"] 花蓮縣文化局[/caption] 本縣文化局美術館自民國72年開館以來,每年展出超過30檔藝術申請展,至110年已服務達38年逾一千多檔展覽使用,因使用頻繁,硬體設備老舊,且展出空間己不符時代需求,為優化美術館展覽空間,文化局於110年12月起進行美術館封館整修,並預計於今(112)年12月完工,113年起將提供藝文創作者嶄新的展出空間,也帶給民眾耳目一新的美術館場域及舒適的觀展休閒環境。 另因應整修重開之新氣象,文化局也特別為美術館量身打造全新的館舍CIS識別形象,以「Hualien」、「Art」及「Museum」的英文縮寫H、A、M作為主視覺標誌,展現花蓮風景 ...
發布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113年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展覽 欲申請者表件資料請於112年7月21日前以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逾期不予受理 實施範圍及對象:凡從事書法、繪畫、雕塑、攝影、工藝、應用設計等美術創作展覽形態或相關推廣活動 經本局審核同意展出者,得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