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5月23日修定 一、 計畫目的: 藉由辦理藝文競賽活動,依不同競賽項目,訂定涵蓋租稅範疇之競賽題目,加強宣導使用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繳稅或消費付款並透過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及推廣捐贈碼捐贈社福機構(團體) 等觀念,讓參賽者發揮創意,深入認識推行雲端發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國稅及地方稅真諦。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止 二、 指導單位: 財政部賦稅署、臺中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地方稅務局)。 四、 合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五、 承辦單位: 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太平國小)。 六、 協辦單位: 臺中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七、 參加對象: 臺中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及本市年滿 15 歲以上之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 八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13年度臺中市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耀眼の稅智行動」競賽 報名至113年6月14日止 獎勵: 國小學生組第1名:獎狀及禮券1200元 國中學生組第1名:獎狀及禮券1200元 社會組第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參加對象: 臺中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及本市年滿15歲以上之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