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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目的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培育及鼓勵原住民族藝文工作者或團體創作人才,透過甄選機制,提升其專業創作及表演之水準,導入多元族群文化欣賞,提供原住民族藝文團體(下稱表演單位)創作及發表原住民族音樂或樂舞文化之平臺與機會,形塑本市為原住民族文創之基地,特訂定本計畫。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1667"] 113年度臺北市「藝文起飛.原藝綻Fun」甄選[/caption] 貳、 報名時間 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10日17時止受理報名,逾時不接受報名。 參、 甄選對象 1、 演唱類:凡具原住民族歌曲、傳統歌謠、駐唱、獲獎、表演經驗之個人、樂團或專科學校(含)以上之原住民社團。 2、 原住民族樂舞演出類(下稱樂舞類):以立案之原住民展演團隊、藝文團體、協會或 ...
發布單位: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113年度臺北市「藝文起飛.原藝綻Fun」甄選 報名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10日17時止受理報名 演唱類:每場次最高補助金額6000 樂舞類:每場次最高補助金額20000 甄選型態: 「演唱類」及「樂舞類」。以傳統或新創原住民族音樂、歌謠及舞蹈等表演方式,展現原住民族文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