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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計畫目的 為推動眷村文史保存與藝術人文教育自幼紮根,同時推廣兒少及親子友善之藝文活動,預計於114年度徵求表演藝術及視覺藝術創作進駐 馬幼藝所,並搭配多元藝文推廣教育活動,以馬幼藝所作為文化創意培養皿,讓民眾對生活、對藝術的感受與創造能力,能夠在藝術的沃土上萌芽。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2048"] 馬幼藝所[/caption]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議會。 (二)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 (三) 執行單位:獲選簽約之個人或單位。 三、 預算金額每一申請計畫預算上限為新臺幣70萬元整,預算編列需包含執行計畫之所有經費項目與對應額度。 四、 計畫執行地點及檔期 (一) 地點: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 馬幼藝 ...
發布單位:馬幼藝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114年度「馬幼有藝思」藝術沃土計畫 徵件期間:113年10月29日(星期二)起至11月29日(星期五)止 預算金額每一申請計畫預算上限為新臺幣70萬元整,預算編列需包含執行計畫之所有經費項目與對應額度 檔期:分為3期執行,每期各4個月,分別為114年1 至4月、5至8月及9-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