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110年1月28日第一次修訂 壹、依據: 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 一、 加強原住民教育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學生學習族語興趣與能力。 二、 透過本土語言朗讀及演說、情境式演說競賽,藉觀摩學習機會以提升學習效果。 三、 選拔並儲訓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及演說項目選手。 參、活動組織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 三、 協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桃園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肆、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國小學生、教師以及社會人士,能以各族原住民語言表達者,皆可報名參加;另原住民學校或有開辦各族語教學之學校必須報名參加,不得缺席。 二、競賽項目及組別: ( 一 )朗讀比賽 ...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桃園市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暨演說、情境式演說競賽 報名時間: 自110年7月12日(星期一)起至110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競賽日期:110年9月12日。 屬學生及社會人士者:前3名頒發獎狀、禮券,第1名禮券600元,第2名禮券400元,第3名禮券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