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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一、 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 二、 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 貳、組織: 設「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於比賽會場簡稱大會 )由以下單位組成;本會設置要點,由決賽主辦單位訂定之。 一、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 初賽: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決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 決賽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嘉義縣政府新竹縣政府 四、 協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五、 本會暨決賽主辦單位聯絡資訊 地址:( 10066 )臺北市南海路43號 電話:( 02 )2311-0574 傳真:( 02 )2311-7550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決賽 )網站: http://web.arte.gov.tw ...
發布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線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10年11月20日9時至110年12月25日17時,110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初賽:各主辦單位得依本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自行訂定之,若有疑義可洽本會釋疑。 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 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