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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一、 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升音樂素養。 二、 提供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台,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展。 三、 選拔桃園市優秀個人、團隊代表參加全國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 貳、組織與分區 一、設『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籌備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於比賽會場簡稱大會 )由下列單位組成之。 ( 一 ) 指導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二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項目 組 別 資 格 說 明 團體項目、 國小 A組、B組 本學 國政籍 府之 立學 案生 學校 參賽學生須為取得 1.經政府立案公、私立國小之學生。 2.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學校外籍學生及外僑學校之學生。 國中 A組、B組 1.經政府立案公、私立國中之學生。 ...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學年度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 報名日期:110年9月6日(星期一)起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目的: 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升音樂素養。 提供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台,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展。 選拔桃園市優秀個人、團隊代表參加全國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