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府「110年度公共工程優質獎」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受理推薦。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評選及獎勵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辦理。 二、旨揭獎項區分為工程優質獎及個人貢獻獎,相關之推薦基準及規定,請參照本要點第11點至第13點規定辦理;並請貴機關提早妥為準備推薦附件資料,且於旨揭期限前填具推薦書( 詳本要點附件一及附件二 )向本府提出推薦。 三、於受理工程優質獎推薦書時,如有任一金額分級合於推薦基準之參選工程逾5件,或合於推薦基準之參選工程總件數逾20件者,本府得先將具有下列情形之案件予剔除後,擇優召開初選會議,以評定參加決選之工程: ( 一 )施工進度有落後情形。 ( 二 )報名截止前,經本小組查核結果最高查核成績未達80分。 四、旨揭優質獎初選會議,預計於本年( 110年 )6月召開。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
110年度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 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受理推薦。 於受理工程優質獎推薦書時,如有任一金額分級合於推薦基準之參選工程逾5件,或合於推薦基準之參選工程總件數逾20件者,本府得先將具有下列情形之案件予剔除後,擇優召開初選會議。 預計於本年(110年)6月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