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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計畫依據 教育部 107 年 10 月 11 日臺教師( 一 )字第 1070152827 號函核定「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二期五年計畫( 108-112 年 )」項下方案 4-1 設計校園生活美感實踐計畫辦理。 貳、 計畫目的 本計畫旨在協助全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校與專業設計團隊合作,進行校園環境美感改造;透過導入設計思考,讓學校成為美感浸潤的場域,落實美感教育從校園生活開始。 參、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台灣設計研究院 肆、計畫執行期程 改造預計於明( 111 )年 3 月中旬前完成,實際完工時間依照各案施作情況調整。 伍、 計畫執行步驟 一、 徵選合作學校欲申請本案之學校請於指定網頁上填寫計畫書,由台灣設計研究院 ( 以下簡稱設研院 )籌組評審團進行評選。 二、 徵選設計團隊設計團隊就 ...
發布單位: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
110年度教育部「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合作學校徵選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三)止。 本案通過決審之合作學校,每校改造案補助金額最高為新臺幣 160 萬元(含稅),實際補助金額由評審團核定;本計畫保有對各案補助經費作增減之權利。 採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