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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依據: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2條規定辦理。 二、活動目標: ( 一 )讓孫輩學子體認祖輩高齡者的生活經驗提供可貴的參考價值,學習互相尊重。 ( 二 )透過生命經驗的傳承,讓祖孫感受更多生命活力及社會責任,增進家人關係。 ( 三 )經由活動讓高齡者對自我價值和心理需求獲得滿足。 三、辦理單位: (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嘉義縣政府。 ( 二 )主辦單位: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 三 )承辦單位:嘉義縣六腳鄉更寮國小。 四、實施期程: 110年5至8月。 五、參加對象及組別: ( 一 )參加對象為本縣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國中組學生。 ( 二 )組別分為:每校各組至多3件,請各校先行初選。 1.國小低年級組。 2.國小中年級組。 3.國小高年級組。 4.國中組。 六、實施方式: ( ...
發布單位: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110年「祖孫互動傳真情」攝影競賽 交件期限:自110年6月16日(星期三)至110年7月2日(星期三) 第1名: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各1名,國中組1名,禮券500元、獎狀乙紙。 內容:由學童與祖父(母)合照,以呈現感人及溫馨逗趣等畫面型態為題材,另撰寫與祖父母互動生活體驗的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