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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理申請時間: 自110年7月1日至110年8月16日止。 二、 申請資格: ( 一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 二 ) 申請年度之前二年內( 學位證書日期應介於108年1月1日至110年8月16日( 含 ) )以各類文化藝術政策相關主題之論文( 包含文化資產、博物館、社區營造、工藝、電影、廣播、電視、流行音樂、文學、出版、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化交流、文化創意、文化科技、文化傳播、文化觀光及文化行政等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學位者。 ( 三 ) 申請期間任職於本部或所屬機關( 構 )之員工( 含編制內人員、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員等 )不得提出申請。 三、獎勵金額: 博士論文之獎勵金額每名最高新臺幣十五萬元 ( 含稅 ),碩士論文之獎勵金額每名最高為新臺幣十萬元( 含稅 )。 四、 ...
發布單位:文化部綜合規劃司
110年文化部獎勵文化藝術政策博碩士論文 受理申請時間: 自110年7月1日至110年8月16日止。 獎勵金額: 博士論文之獎勵金額每名最高新臺幣十五萬元 ,碩士論文之獎勵金額每名最高為新臺幣十萬元。 申請年度之前二年內(學位證書日期應介於108年1月1日至1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