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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旨: 為保存並推廣文學作家之作品,提供文學愛好者欣賞及研究者參考,藉以改善藝文創作環境,鼓勵優秀藝文人士。 二、 辦理單位: ( 一 )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 二 )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簡稱文化局 ) 三、 徵選資格: ( 一 ) 凡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 二 ) 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宜蘭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 四、 徵選類別: 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 含書評 )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五、 作品字數: ( 一 ) 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其餘各類篇數不拘,總字數五萬至八萬字之間為原則。作品集得視該作品字數出版個人單行本或數人合集。 ( 二 ) 圖畫故事書頁數以一百頁 ...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
110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凡經入選作品,每集由文化局提供獎金三至五萬元,出版作品後並贈送作者二十冊(不另支付作者版稅及其他費用)。 徵選類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