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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二)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花蓮縣政府 (三) 協辦單位:花蓮縣瑞穗鄉民代表會、花蓮縣攝影學會 二、 攝影主題: 以瑞穗鄉各人文景色為主(拍照地點僅限花蓮縣瑞穗鄉轄區內景點、人文等,瑞穗鄉轄區以外作品不列入評選) 三、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四、 收件地址:郵遞或親送「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 信封上請註明「台灣經典小鎮瑞穗好遊攝影比賽」字樣。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送至收件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五、 參賽資格: ...
發布單位:
台灣經典小鎮「瑞穗好遊」攝影比賽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的人(限自然人),不限國籍,不需支付報名費用。未滿20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受邀擔任本活動之評審委員,不得報名) 活動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