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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宗旨: 為維護原住民文化資產,傳承原住民手工藝及提昇雕刻藝術創作水準,並充實原住民文物典藏,發揚傳統藝術文化之美,特辦理此計畫。 貳、 參賽資格: 參加資格:轄內凡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民」,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且年齡十八歲以上(含十八歲)對原住民族雕刻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參、徵選範圍: 一、參加作品應具「原住民文化特色」之木雕(材質以木質為主)藝術作品。以室內展覽,方便搬運之作品為主,若屬超重超大型作品,應由參者自行搬運佈置。 二、作品如屬兩人以上之共同創作,需共同簽署報名。 三、參賽作品以立雕為限,須為個人近一年之獨立創作,以一件或一組為限。 四、參加作品之規格: 長、寬(或直徑)大於20公分,小於85公分為限,高不得超過150公分(含底座),重量不超 過100公斤,以中小型作品為主。 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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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花蓮縣原住民族木雕競賽 宗旨:為維護原住民文化資產,傳承原住民手工藝及提昇雕刻藝術創作水準,並充實原住民文物典藏,發揚傳統藝術文化之美,特辦理此計畫。 參賽資格:參加資格:轄內凡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民」,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且年齡十八歲以上(含十八歲)對原住民族雕刻藝術有興趣者,皆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