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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徵選進駐對象資格 一、個人:申請者需具備工藝相關學歷或從事工藝工作相關經驗,且設籍於本國。 二、團體或企業: (一)團體或企業需以工藝為主要創設目標,且主要進駐成員需具備工藝相關學歷或從事工藝工作相關經驗。 (二)團體或企業需為政府立案之工作坊、社區、協會、財團法人或公司行號等,如為籌備中尚未完成登記設立之團體亦可申請,但需在進駐後三個月內完成登記設立,並將相關證明交付本中心備查。 三、個人或團體需具推展全民生活美學及工藝教育,並有意願投入配合臺北分館營運規劃,及推展全民生活美學、工藝教育使命者。 (一)以工藝體驗、推廣教學及示範展演等為主要運作內容。 (二)配合臺北分館維持開放參觀、創新工藝產品展售服務。 (三)配合臺北分館舉辦之各項文化推廣計畫活動。 貳、進駐期程 自108年12月1月起至109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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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藝x設計工作坊」工藝新秀進駐計畫徵選 徵選進駐對象資格: 一、個人:申請者需具備工藝相關學歷或從事工藝工作相關經驗,且設籍於本國。 二、團體或企業:(一)團體或企業需以工藝為主要創設目標,且主要進駐成員需具備工藝相關學歷或從事工藝工作相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