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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秉持藝術創意乃是社會進步重要動力,用藝術打造台灣新價值之信念,特設立「台新藝術獎」,以獎勵能激發人文關注,彰顯時代精神,同時富含專業美學成就之當年度傑出展演。 二、獎項 (一)台新藝術獎年度大獎: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整、證書及獎座。 (二)台新表演藝術獎: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一百萬元整、證書及獎座。 (三)台新視覺藝術獎: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一百萬元整、證書及獎座。 ※以上獎金均為含稅金額。 三、評選標準 (一) 備選資格 凡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事業經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登記立案之團體、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領有本國有效居留證之外僑,於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間於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地區)首次公開或以新觀點重新發表之藝術展演活動,其核心創作者以本國藝術家或領有本國 ...
發布單位: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2021第二十屆台新藝術獎 凡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事業經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登記立案之團體、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領有本國有效居留證之外僑,於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間於中華民國境內首次公開或以新觀點重新發表之藝術展演活動,其核心創作者以本國藝術家或領有本國有效居留證之外僑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