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宗旨: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河洛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 獎補助對象說明: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均得報名參選,每人每年報名參選作品總計不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定之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曾獲前一年度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論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當年度均不得報名參選。違反者,應不予受理。 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人: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吳小姐 E-mail: cywu0503@bamid.gov.tw 聯絡電話:(02)2375-8368 分機1618 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徵選要點 ...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111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首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獎盃一座、得獎證書一紙。 貳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獎盃一座、得獎證書一紙。 參獎一名:獎金新臺幣十萬元、獎盃一座、得獎證書一紙。 佳作(以三名為上限,實際名額由評審小組決定):獎金新臺幣六萬元、獎盃一座、得獎證書一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