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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廣播金鐘獎報名須知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1年度廣播金鐘獎 報名節目獎、個人獎、廣告獎、電臺品牌行銷創新獎及創新研發應用獎: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一日至五月三日止。 報名特別獎項: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二日止。 入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每一獎項得獎者(參賽單位)另頒給金鐘獎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