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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依據: 一、 教育部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二、 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法第 42 條各級主管機關為改進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公開及推廣使用。 貳、 目的: 為鼓勵本縣國中、小教師研發特殊教育教學教材,擬藉本活動提昇教師適性編纂教材能力,啟發特教學生學習興趣,提昇特殊教育教學品質。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二、 承辦單位:苗栗縣三義鄉僑成國民小學。 肆、 主題範圍: 作品應符合特教學生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內容: 一、 學習策略融入各領域 二、 社會技巧融入各領域 三、 生活管理 四、 職業教育 伍、 參加對象: 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設有各類特殊教育班級者,各校每班至少送件參賽1件,其他未設有特殊教育班級之公私立各國民中小學亦歡迎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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