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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全民國防.由我定義」攝影故事競賽-實施計畫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全民國防.由我定義」攝影故事競賽 徵件(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獎勵如下: 1)特優(1名):獎狀乙幀、新臺幣20000元。 2)績優(2名):獎狀乙幀、新臺幣15000元。 3)佳作(15名):獎狀乙幀、新臺幣3000元。